【核准】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
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核准
12月29日,公司所属荆州热电公司二期扩建项目获得湖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国电长源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标志着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圆满收官,为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良好开局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项目拟在湖北荆州热电公司一期项目预留扩建端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动态总投资24.74亿元。该项目是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能源提升工程重点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20年5月和10月调整纳入湖北省“十三五”煤电建设规划。
该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全面落实国家能源集团与湖北省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和支持湖北疫后经济重振的一揽子支持政策,助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促进煤电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清洁高效环保煤电项目升级发展,进一步增强发电及供热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核准
广西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详情如下:
钦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准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的请示》(钦市发改能源报〔2020〕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已纳入“十三五”规划。为满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石化产业园区企业发展用热需求,并提升我区电力供应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
项目代码:2020-450000-44-02-059232
项目建设单位: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石化产业园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1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有关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作为公用电厂,接受统一调度,除发电所需的厂用电外,所发电量全部上送广西主电网。
(二)项目建设抽凝式机组,投运后为园区内企业集中供热。
(三)项目需同步建设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确保各项排放指标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项目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能源利用效率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项目初定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广西主电网,具体接入电压等级和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报告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45亿元,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其中,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六、请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按照本批复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批复》(桂发改电力〔2020〕1235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701202000053号)。
八、根据国家煤电有序发展有关规定,严控建设除背压式机组之外的其余燃煤发电机组。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路线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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